运动与健康创新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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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与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下设科室使用管理规定
2016-10-11 16:56  

运动与健康创新发展研究中心,是经湖北省教育厅审议批准、依托武汉体育学院设立的湖北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重点研究基地。基地是专门从事运动与健康研究、咨询的教学科研机构。中心下设研究室和训练室2个科室。

研究室是中心下设的《竞技运动理论与方法》教学与科研工作室。主要用于《竞技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竞技运动竞赛理论与方法》《运动员竞技能力诊断与评价》《运动员生理机能评价与调控》《竞技体能、健身体能、康复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等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研究室教学对象主要是《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研究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并根据中心工作安排,组织开展相关学术交流活动。

训练室是中心下设的《运动训练方法与手段实操》教学与科研实验室,主要用于《现代竞技运动体能训练实操》《运动员体能诊断与评价》《生理机能监控方法与手段》《健身体能、康复体能训练实操》的教学科研工作。教学对象包括武汉体院《运动训练理论与方法》《体能训练理论与方法》研究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为加强中心管理,促进中心教学科研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研究室使用规定

1、研究室职能是用于中心科研人员的科研工作,研究生教学培养,以及相关学术活动,不得用于其他。

2、教学或科研人员进入研究室使用相关仪器设备,需经过中心副主任登记,报主任审批。

3、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要爱护设备,严防损坏或丢失,授课教师要强化管理意识,使用仪器设备时按照规范动作操作,如出现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4、工作人员需注意室内卫生、教学科研活动后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定时组织清洁和维护。

二、训练室使用规定

1、相关人员进入训练室,必须在门外脱鞋,穿袜子进入室内,不得光脚,个人物品放置于门外置物桌上,贵重物品个人保管好,中心不负责管理。

2、训练室属于实操教学或研发工作场所,所有人员工作期间需加强人身安全防范意识,训练课、身体活动前做好充分热身准备,教师须做好学生的医务监督和体质健康监测,避免发生运动损伤或意外身体疾病。

3、教学和科研人员进入训练室使用相关仪器器材,需经过中心副主任登记,报主任审批。

4、使用仪器器材的人员要爱护仪器,严防损坏或丢失,授课教师要强化管理意识,使用器材仪器时轻拿轻放,按照规范动作操作,如出现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

5、课后或工作结束后,需将仪器器材整理归位,不得乱丢乱放,注意室内卫生、定时组织清洁和维护。

本管理规定自2016年1月1日期开始实施,遵守上述所有管理规定同时,相关工作人员需强化中心安全隐患防范意识,进出门时检查水、电、门、窗,杜绝水、电安全隐患,并节约用水、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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