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具有体育社会人文学特长和扎实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的体育教育、科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具体要求是: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和实干精神及严肃的科学态度。
(二)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体育教育训练学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训练、科研、管理和开展体育教育训练活动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方面的外文资料。
(三)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一)体育社会学研究
(二)体育管理理论与方法
(三)中外体育史与奥林匹克运动研究
(四)学校体育理论研究
(五)社会体育学理论研究
(六)体育哲学研究
(七)体育信息学
(八)体育经济学
三、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前半部分为课程学习时间,后半部分是实习、实践、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准缩短和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四、课程设置与学习
课程学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种。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程为选修课。
课程实行学分制,一般18—20学时为1学分。
硕士生至少修满38学分方能申请学位,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8学分(公共必修课12学分,学位基础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课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0学分。
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 程 类 别 | 序 号 | 课 程 名 称 | 学 时 | 学 分 | 备 注 |
学 位 课 程 | 公共课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72学时 | 4学分 |
|
2 | 外国语 | 217学时 | 8学分 |
专
业
基
础
课 | 3 | 体育学概念 | 36学时 | 2学分 | 不少于 8学分
|
4 | 现代教育学概论 | 36学时 | 2学分 |
5 | 体育管理学概论 | 36学时 | 2学分 |
6 | 体育教学论 | 36学时 | 2学分 |
7 | 教育哲学 | 36学时 | 2学分 |
8 | 体育社会学 | 36学时 | 2学分 |
9 | 体育教学论 | 36学时 | 2学分 |
10 | 体育心理学 | 36学时 | 2学分 |
11 | 体育史学专题 | 36学时 | 2学分 |
12 | 体育信息理论 | 36学时 | 2学分 |
13 | 体育经济学 | 36学时 | 2学分 |
专业课 | 14 | 研究方向的专题研究 | 144学时 | 8学分 |
|
非
学
位
课
程 | 1 | 体育统计学 | 36学时 | 8学分 | 不得少于10学分 |
2 | 高等数学 | 36学时 | 6学分 |
3 | 体育伦理学 | 36学时 | 2学分 |
4 | 体育美学 | 36学时 | 2学分 |
5 | 群众体育学 | 36学时 | 2学分 |
6 | 现代管理技术与应用 | 36学时 | 2学分 |
7 | 组织行为学 | 36学时 | 2学分 |
8 | 现代经济理论 | 36学时 | 2学分 |
9 | 体育经营管理 | 36学时 | 2学分 |
10 | 公共关系学 | 36学时 | 2学分 |
11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36学时 | 2学分 |
12 | 计算机语言 | 18学时 | 1学分 |
13 | 体育科研方法专题 | 54学时 | 3学分 |
14 | 体育管理学 | 36学时 | 2学分 |
15 | 管理心理学 | 72学时 | 4学分 |
16 | 社会心理学 | 36学时 | 2学分 |
17 | 教育心理学 | 36学时 | 2学分 |
18 | 比较体育学 | 36学时 | 2学分 |
19 | 中国历史 | 18学时 | 1学分 |
20 | 世界历史 | 18学时 | 1学分 |
21 | 中国文化史 | 36学时 | 2学分 |
22 | 中国思想史 | 36学时 | 2学分 |
23 | 学校体育史 | 36学时 | 2学分 |
23 | 形式逻辑学 | 36学时 | 2学分 |
24 | 考古学概论 | 18学时 | 1学分 |
25 | 方志学概论 | 36学时 | 2学分 |
26 | 社会调查原理方法 |
|
|
学位课程须考试合格方能取得学分,非学位课程可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学分。非体育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应选修体育运动技术与理论课程。
五、社会实践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从事一定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教学、科学研究、管理、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时间为4—8周,一般安排在第三至第四学期进行。
六、学位论文与答辩
硕士生至迟到第四学期初进行论文开题工作,确定论文工作计划。论文工作时间不能少于一年。开题工作应由导师所在教研室进行。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与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
七、培养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用以导师为主的方式,也可采用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的方式。
(二)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的政治教育相结合。
(三)培养工作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系统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四)研究生培养采用的教材与书籍,应反映本专业国内国际的先进水平。
(五)为研究生授课的教师一般应有高级职称,由教研室推荐,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安排为研究生上课。
导师应为本专业研究生讲授一定量的专业课。
为扩大研究生的知识面,应不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
(六)研究生应参加所在教研室和校内外的有关学术活动,使研究生更多地接触学科前沿的信息,扩大视野。
研究生通过参加学术和调研活动,在论文开题前,要完成至少一篇文献综述等形式的学术论文,且达到在正式刊物上发表的水平。
(七)研究生在入学三个月内,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研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经教研室批准,报研究生部备查。
(八)第三学期结束后,教研室和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在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和健康情况等作出评价,表扬先进,淘汰不合格者。
八、文献阅读与学年论文
指导教师应重视研究生文献阅读的指导工作,加强对文献阅读的考核,要求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做两次文献阅读报告,其中一次可结合论文选题的开题报告进行;另一次可作为学年论文,第一学年必须完成一篇学年论文。三年内必须公开发表二篇论文(可含一篇待发稿,或参加一次省部级专业学会论文报告会)。
九、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至少用一年或一年半时间参加科研和撰写学位论文。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内完成论文的开题工作,提交撰写学位论文的工作计划,向教研室作开题报告,经教研室讨论审议,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才能正式开展论文工作。
论文不计学分,论文成绩由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评定。论文的评阅、答辩工作按《武汉体育学院学位授予细则》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