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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体育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2-05-07 23:21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能够胜任民族传统体育学教学、训练、科学研究及管理工作的,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的高层次人才。

具体要求是: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实干精神及严肃的科学态度。

(二)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和专业知识,有独立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训练、科研、管理和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专业方面的外文资料。

二、研究方向

(一)武术理论与方法

(二)传统养生理论与方法

(三)民族传统体育理论与方法

三、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前半部分为课程学习时间,后半部分是实习、实践、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一般不准缩短和延长在校学习时间。

四、课程设置与学习

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种。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学位基础课和专业课、非学位课程为选修课。

课程实行学分制,一般18—20学时为1学分。

硕士生至少修满38学分方能申请学位,其中学位课程不少于28学分(公共必修课12学分,学位基础课不少于8学分,专业课8学分),非学位课程不少于10学分。

非体育专业毕业的研究生应选修体育运动技术与理论课程。

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  程

类  别

课  程  名  称

学  时

学  分

备  注

公共课

1

马克思主义理论

72学时

4学分

共12学分

2

外国语

216学时

8学分

3

运动训练学

36学时

2学分

不得少于

8学分

4

运动生理生化基础

36学时

2学分

5

运动生物力学基础

36学时

2学分

6

体育教学论

36学时

2学分

7

民族传统体育概念

36学时

2学分

8

中医基础理论

36学时

2学分

9

中国体育史

36学时

2学分

10

中国武术史

36学时

2学分

11

民族学概况

36学时

2学分

12

民  俗  学

36学时

2学分

13

武术学概论

36学时

2学分

不得少于

8学分

14

武术理论与实践

114学时

6学分

15

传统养生理论基础

36学时

2学分

16

民族民间体育与游戏

36学时

2学分

17

少数民族体育与游戏

36学时

2学分





1

体育人类学

36学时

2学分

不得少于

10学分

2

体育哲学

36学时

2学分

3

体育社会学

36学时

2学分

4

中国古代思想史

36学时

2学分

5

运动心理学

36学时

2学分

6

体育统计学

36学时

2学分

7

高等数学

36学时

2学分

8

体育测量与评价

36学时

2学分

9

养生健身功法

36学时

2学分

10

群众体育学

36学时

2学分

11

运动竞赛学

36学时

2学分

12

运动损伤与防治

36学时

2学分

13

体育学概论

36学时

2学分

14

计算机应用基础

36学时

2学分

15

计算机语言

36学时

2学分

16

体育科研方法专题

36学时

2学分

17

运动能力的生理学评定

36学时

2学分

18

竞技能力的生化评定

36学时

2学分

19

运动技术生物力学分析

36学时

2学分

20

医务监督专题

36学时

2学分

21

古代汉语

36学时

2学分

22

中国文化史

36学时

2学分

23

形式逻辑学

36学时

2学分

24

体育保健康复学

36学时

2学分

25

中医骨伤学

36学时

2学分

26

体育运动技术与理论

36学时

2学分

27

自定选修

36—72学时

2—4学分

五、培养方式

(一)培养硕士研究生采用以导师为主的方式,也可采用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的方式。

(二)在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的政治教育相结合。

(三)培养工作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系统理论学习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法。

(四)为研究生授课的教师一般应有高级职称,由教研室推荐,经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后安排为研究生上课。

导师应为本专业研究生讲授一定量的专业量。

为扩大研究生知识面,应不定期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开设专题讲座。

(五)研究生应参加在教研室和校内外的有关学术活动,使研究生更多地接触学科前沿的信息,扩大视野。

研究生通过参加学术和调研活动,在论文开题之前,要完成至少一篇文献综述等形式的学术论文,且达到在正式刊物发表的水平。

(六)研究生在入学三个月内,由导师和研究生共同研究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经教研室批准,报研究生部备查。

六、社会实践

硕士生在学期间,应从事一定时间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教学、科学研究、管理、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时间为4—8周,一般安排在第三至第四学期进行。

七、成绩考核方式和毕业资格

(一)学位课程须考试及格方能取得学分,非学位课程可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取得学分。

(二)硕士生按培养计划规定完成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德体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三)第三学期结束后,教研室和研究生管理部门应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在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和健康情况等做出评价,表扬先进,淘汰不合格者。

八、学位论文与答辩

硕士生至迟在第四学期初进行论文开题工作,确定论文工作计划。论文工作时间不能少于一年。开题工作就由导师所在教研室组织进行。

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工作与答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

九、学位授予

硕士生通过硕士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并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能力,授予硕士学位。

十、教材与参考书目

培养硕士生采用的教材与书籍,应反映本专业国内国际的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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