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跆字【〔2017〕】36号 签发人:李强
拳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跆拳道队
第一期集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备战2017年世界跆拳道锦标比赛,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国优秀教练员、运动员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4月19日
二、集训地点
北京体育大学国家跆拳道队训练基地
三、人员组成
(一)队委会
主 任:李 强
副主任:董 军
成 员:郑 宇、管健民、杨斌胜、王 强、金荣稹、运动员代表1-2人。
(二)国家队
1、领 队:管健民
2、教练组:
总教练:管健民(兼)
教练员:刘华胜(北京)、孔繁桃(北体大)、吴静钰(人民大学)、金荣稹、金教植(韩国)
3、技术顾问:李大成(美国)
4、管理:金乃婧(北体大)
5、科研组:
胡亦海(武汉体院)、张乐伟(总局体育医院)、高颀(北体大)、吴广亮(人民大学)、鲁凡(武汉体院)
6、队医:白卫民(河南)、陆焕运(浙江)
7、运动员:
成年女子组(19人)
詹天瑞(北京)、刘凯琪、邵芬芬(安徽)、王美纯、魏小菁(福建)、张梦宇(广东)、高盼(海南)、郭耘菲、刘亚心(河南)、吕淑文(吉林)、单云云(江苏)、周俐君(江西)、牛露露、左菊(天津)、闻人云涛(浙江)、周美玲(重庆)、宋洁(四川)、王小飞(新疆)、郑姝音(辽宁)。
青年女子组(6人)
郭欣(山东)、杨均丽(四川)、赵伟(安徽)、童晓宇(浙江)、裴爱华(北京)、房治卉(黑龙江)。
成年男子组(17人)
吴镱超(福建)、陈博琳、宋国栋(河北)、肖晨鸣(河南)、欧阳熊彬(湖南)、王余龙(吉林)、赵帅、焦百万(江苏)、潘龙、马兆勇(山东)、任珂(天津)、洪鑫鑫、陈灵龙(浙江)、彭昭杰(西藏)、田间、麦尔旦.吐尔孙(新疆)、杨艺(辽宁)。
青年男子组(7人)
李铭洋(北京)、石彦朴(山东)、李兆祯(河北)、耿英博、林煜皓(广东)、李祎豪(辽宁)、项邦清(浙江)。
四、经费条件
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及有关工作人员的食宿费及训练经费等由拳跆中心负担。
五、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有关人员接到通知后于3月19日到训练基地报到。联系人:王强 13911983271; 李海燕 电话:18911563616。
(二)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有关集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和集训承接单位的有关规定。
(三)集训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体育总局、拳跆中心和国家跆拳道队的有关反兴奋剂工作的规定,就餐、饮水及营养品的使用必须由国家跆拳道队统一安排,一律不得使用自带的食品、饮水和营养品。
(四)集训人员在集训期间私自接待非国家队成员属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拳跆中心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