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关于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的方案》(国办函〔2017〕55号)以及《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办函〔2018〕56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3.2019年度、2020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1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5.提名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推广奖的成果应须取得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号。
二、时间安排
1.请拟提名湖北省科学技术奖的负责人于6月11日上午11:00前将拟提名奖励的项目名称及现有的附件材料目录报至科研处,并于6月17日前完成成果登记。
2.6月18日领取用户名和密码,进一步补充、完善提名内容,按照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和《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要求认真进行推荐书主件和附件的准备工作,并装订成册,于6月21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后将制作好的推荐书全套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报科研处。
3.有关详情请查看湖北省科技厅网站通知通告栏 《关于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也可直接到科研处进行咨询。
申报通知网址:
http://kjt.hubei.gov.cn/kjdt/tzgg/202106/t20210604_3579181.shtml
特此通知。
附件:
1.湖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2021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
科研处
2021年6月8日